新闻|谢望原:高铭暄教授刑法思想的中国式思维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北京霍克律师事务所 Author 谢望原
高铭暄教授刑法研究的中国式思维
谢望原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2023年4月7日,浙江玉环市,高老师在高铭暄学术馆开馆仪式上发表感言。
刑法研究的中国式思维,乃是基于中国式现代化命题派生而来的概念。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并不断推进的的一项伟大事业。党的20大又进一步明确提出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政治纲领。中国式现代化内涵丰富,外延宽阔,但究其核心要求,就是中国式现代化必须“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基于此一基调,如果将中国式现代化的原则引入中国刑法学研究领域,我的理解是:中国式现代必然要求中国式刑法学研究思维。而人民教育家高铭暄教授的刑法学研究风范,就是典型的中国式刑法学研究思维。
所谓中国式刑法学研究思维,就是基于中国国情,置身于中国自己刑法文化传统与现实刑法立法和司法,在中国刑法语境中来思考、研究并解决中国刑法问题。中国式刑法学研究思维不是要割断中国刑法学与他国刑法学的联系与交流,而是强调刑法研究必须立于中国自己的刑法立法与刑事司法,从而建立真正有中国特色的刑法学理论体系。
毋庸置疑,高铭暄教授的学术研究,始终坚持了刑法学研究的中国式思维。在我看来,其主要特点可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始终立足中国刑法立法研究
毫不夸张地说,高老师几乎参加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所有刑法立法。也许正是这样特殊的经历,他至始至终把自己的刑法学研究奠基在中国刑法立法之上。高老师早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和诞生》及其后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诞生和发展完善》,正是对中国刑法立法研究的扛鼎之作。特别是后者,被翻译为多种语言在海外出版,使得国际社会对中国刑法立法及其发展完善有了全面了解,也使得中国刑法学研究真正走向世界。
二、始终以强大的理论自信构建中国特色刑法学理论体系
高老师在其刑法学研究中,从不盲从于国外的一些刑法学说,这与有些学者照抄照搬他国刑法学理论的做法形成鲜明对照。无论是上世纪80年代初高老师主编的影响力最大的司法部统编教材《刑法学》,还是21世纪以来他与马克昌老师主编的多次再版、发行量巨大的红皮《刑法学》,都是原汁原味的正统中国刑法学的样板。而高老师主持完成的三卷本《刑法学原理》,更是系统阐释并构建了当代中国刑法学的理论体系。高老师的这些理论建树,无不体现了老先生对中国刑法学的强大理论自信。
三、始终以宽大包容胸怀面对学术挑战
宽容或包容乃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因而也是刑法学研究的中国式思维的应有之义。近些年来,我国一些中青年刑法学者对我国刑法学的四要件犯罪论大加批驳、否定,极力主张以德日刑法学的三阶层理论取而代之。众所周知,高老师是我国刑法学四要件犯罪论的主要创立者和倡导者。面对来势汹汹的四要件否定论,按常理来讲,别人对自己钟爱的理论学说极度批驳、否定,高老师本该生气或者反感,但高老师从来没有表示过不高兴,更没有批评指责持不同学术立场者。他唯一的公开表态,似乎就是在《中国法学》发表了“论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的合理性暨对中国刑法学体系的坚持”——一篇极其有说服力的回应文章。高老师这种始终以宽大包容胸怀面对学术挑战的态度,值得每一位学者敬重和学习。
最后,衷心祝福高老师永葆青春!我确信——高铭暄学术馆必将成为中国刑法学研究发展与传承的重要基地!
作者简介
谢望原,法学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杰出学者特聘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网络犯罪与安全中心主任、刑事政策与比较刑法研究所所长、北京霍克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律师,2003年、2006年和2018年,分别在丹麦王国人权研究院、日本成蹊大学、英国牛津大学法学院访学研修,曾任中央治理商业贿赂专家咨询组成员、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其长期从事刑法学教学研究工作,著述颇丰,曾办理多起国内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且有良好效果,对各类疑难复杂刑事案件辩护驾轻就熟。
Email:xiewy@r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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